对于建筑施工这一类行业,总是不能避免发生很多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建筑施工工程款纠纷,那么建筑施工设备吊车叉车出租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今天鹭锦程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建筑施工设备吊车、叉车出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设备出租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
调解是指建筑施工的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建筑施工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3.仲裁
仲裁是建筑施工设备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建筑施工问题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如下:
(1)自愿性。
(2)专业性。
(3)独立性。
(4)保密性。
(5)快捷性。
(6)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法院及诉讼参与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
(1)公权性。
(2)程序性。
(3)强制性。
以上就是今天长沙市鹭锦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分享的文章了,感谢大家的阅读,有任何不了解的内容,欢迎大家给我们致电,建筑施工中叉车出租纠纷,希望这篇文章能让大家收货颇多。
上一条: 工厂搬迁如何补偿处理?
下一条: 机电安装工程与装饰工程不协调问题
相关新闻
- 长沙吊装搬运重型设备搬运注意事项
- 长沙吊装搬运过程中十七种大型吊装安全注意事项,您都清楚吗?
- 长沙吊装搬运机械设备安装调试
- 长沙吊装搬运机械设备的安装
- 长沙吊装搬运机械设备安装常见问题和处理办法
- 如何更好的避免湖南长沙吊车出租设备的纠纷
- 分析湖南长沙工厂搬迁费用的预算
- 湖南长沙叉车出租公司员工告诉你叉车出租的必要性及形式
- 长沙吊装搬运机电设备安装常见技术问题
- 长沙吊装搬运起重机常见故障维修方法
- 工厂搬迁如何补偿处理?
- 机电安装的四大制度有哪些?
- 申请建筑机电安装的资质有哪些难点?
- 机械设备安装全过程简析
- 浅析大型精密设备吊装搬运的四步工作法
- 叉车出租公司教你预防叉车故障的办法
- 机电安装工程该怎么合理的进行分包?
- 叉车出租公司教您保养叉车蓄电池
- 叉车出租厂家教你如何修理漏油的液压叉车,学起来吧!
- 吊车出租厂家教你吊车如何进行维修保养?